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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月月学(4月)

发布时间:2023-04-28 15:59 信息来源: 法务审计部 浏览:18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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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6、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7、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8、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9、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习近平2018年2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0、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1、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习近平2018年2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2、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习近平2019年7月5日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13、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

——习近平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4、要积极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习近平2019年2月2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15、要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

——习近平2019年7月5日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16、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

——习近平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7、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对侵权假冒的市场主体、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才能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8、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慈善款”。

——习近平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9、各级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都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努力,我国用30多年时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人类法治史上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同时,也要看到,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1、要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2、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

——习近平2021年12月3日至4日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3、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

——习近平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24、中国将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2022年6月22日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25、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6、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

——习近平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7、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28、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29、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永葆宪法生机活力。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30、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习近平2023年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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