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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月月学(1月)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5 信息来源: 法务审计部 浏览:6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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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2014年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习近平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7、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习近平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8、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

——习近平2015年6月26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9、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国与国之间开展执法安全合作,既要遵守两国各自的法律规定,又要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

——习近平2017年9月26日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10、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

——习近平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11、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2、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13、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2023年7月3日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4、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压实政府部门执法主体责任,能由机关执法的不另设执法队伍,减少、归并现有执法队伍,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习近平2023年7月3日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5、严格执法,就是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用“长牙齿”措施保护耕地。分级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习近平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16、加快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酸化等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习近平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17、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的幸福和安宁,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习近平2023年9月28日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的回信

18、要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执法。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19、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20、保护耕地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来回“拉抽屉”。

——习近平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1、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2、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3、法律是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准绳。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4、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5、要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6、要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7、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3年12月4日电

28、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

——习近平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3年12月20日电

29、政法战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4年1月14日电

30、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习近平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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