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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合作单位选取项目”的答疑澄清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3-24 16:28 信息来源: 法务审计部 浏览:40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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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合作单位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FDGJ-CGFU20230018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

四、答疑澄清公告内容:

提问一、问:综合评分表3、项目组人员配备栏目里的“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指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分公司注册人员予以认可”。我单位的注册会计师中有部分退休返聘人员(包括合伙人),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提供退休证明可以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问:我单位注册会计师有国企改革养老抚终人员,有已退休人员,没有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国企改革方案及退休证书等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不再提供社保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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